第四百三十四章 什么叫炒作(1 / 2)

电影里的场面很简单,国内的鬼片都有种刻意为之,自己人吓自己人。

沈诗音在里面饰演着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女鬼,脸上被画着奇奇怪怪的装扮,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了。

看起来特别的可怕,哪里还有什么漂亮和温婉,完完全全的跟一只鬼似的。

那双眼神,那呆滞的表情,那可不的模样,让宁绫和骆嘉瑶吓了一跳,跟着也融入了进去。

骆嘉瑶发现这个太有代入感了,对着宁绫说道:“你怀有身孕,看这些没有什么好处,我自己看就行了。”

“算了,不用看了,直接以最大力度炒作吧。”宁绫直言说道,实际上看了那些场面之后,已经确定了沈诗音的演技。

更能肯定她的职业素养,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接这类丑角的,不仅观众少,看的人也记不住她是谁。

沈诗音长得很漂亮,身上自有一股属于她独有的气质,拍摄这种影片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。

“到时候可要闹得沸沸扬扬,沈诗音能做好准备吗?”骆嘉瑶有些担忧的说道。

“没事的,我相信她不会有问题的,这可是大家族出来的千金小姐,这点定力还是有的。”宁绫笑着道。

“大家族出来的?你调查过她?”骆嘉瑶惊讶的问,心里也跟着宁绫的眼光确定下来。

“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情,和正常。”宁绫笑了笑,继续说道:“走吧,接下来该有的忙了。”

骆嘉瑶当然很清楚,这是他们新公司成立之后一次大机会,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绝对不能将这件事给办砸了。

所以全心全意的将心思投入了进去,为的便是能快速的成功,站在最高一点。

到时候逃到美国的苏欣妍看到他们之后,不知道会有什么想法呢?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后悔,特别的惨烈?

敢对柳书蓉下手,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,真以为逃跑了就没事了?后续还有更加残酷的在等着呢。

宁绫和骆嘉瑶联系好了一些记者和水军之后,开始计划这件事,等到第三天便确定了方案和节奏。

炒作也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,炒作的好了自然是引起很多观众的喜爱,但是炒作的很差,最后只会让观众痛恨不已,口水都能淹死你。

宁绫和骆嘉瑶对这方面还是有一点了解的,所以计划了很长时间,最终在确定下来最后的方案,希望能顺利进行。

后续的事情也跟沈诗音和小乔交代了一番,让两个人做好心理准备,别到时候出现什么问题就不好了。

首先第一件事是宁绫的公司‘光辉娱乐’对‘星致娱乐’发过去的一则通告,这一则通告是发布在微博上面的。

光辉娱乐是宁绫刚刚成立的,所以关注的人数为零。但是在这一则关于沈诗音跟星致娱乐解约的通告传出去后,立刻吸引了很多大V的转发。

一刹那间,光辉娱乐便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,纷纷开始揣测这个公司的背景和实力。

还有就是关于沈诗音这个人的身份,搜了很多地方,除了演了一部鬼片之外,似乎再也没有其他的电影电视剧了。

就连属于她的百科都没有一条,简直就像是忽然之间冒出来的艺人一样。

查明了沈诗音的身份后,先前本来以为是一件大事情的路人,也没有再继续关注,但是很多对于光辉娱乐的新闻则是一条条的例了出来。

那些大V各个身份不凡,要让他们转发一则微博,要么是关于自己的,要么是关于利益的。

如果所光辉娱乐收买了所有的大V,可是那些有名的演员,却不是那么容易收买的。

可是除了一条刚刚才成立的新公司之外,真的是一条新闻也搜索不出来,简直就是没有任何的背景一样。

这件事只过了两天,很快就被人给忘记了。

在第三天的时候,果然如同宁绫和骆嘉瑶所想的那样,星致娱乐不愿意放弃沈诗音,将沈诗音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五百万的经济损失费用。

星致娱乐当然是知道沈诗音是有演技的,之所以一直没有培养她,是因为得到了一个人的提醒。

让他们不要将沈诗音培养出来,让她顺利的自难而退,而且给他们的资金补足还不少。

一方面能靠着沈诗音在外面赚钱,一方面又能让沈诗音接拍广告赚钱,简直就是一举双得,怎么可能不同意。

可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什么光辉娱乐,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,星致娱乐的老总王永志怎么可能甘心。

一直诉状就将沈诗音告上了法庭,为的就是要让沈诗音知难而退。

沈诗音的身份的确不简单,可是要赔偿五百万,相信她也不愿意吧?

王永志正得意洋洋的等待着沈诗音来联系自己的时候,光辉娱乐发出一则新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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